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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2-15 阅读:

为推进我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和保证体系,不断深化教学管理改革,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优化教学过程控制,激发广大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促进教师履行职责,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科学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原则。考核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专业培养、教师工作特点,有利于提高教师师德师风水准,有利于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实事求是,公开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项考核实行定量评价,按百分制计分;最终结果实行定性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全面综合评价原则。采取分层次与分类别的方式,以系(部)评价为主,坚持日常考核与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实施系(部)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教师教学质量。

三、考核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组织人事处、督导处、教学科研处、纪委、各教学系部主要负责人。

四、考核对象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学校在职在编的从事学校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含双肩挑)。外聘教师可参照执行。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各教学系(部)在每学期结束前组织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提供评分结果,每学年结束前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评等级建议。

(二)教师教学考核评价主要由系(部)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与学生评价等三个方面构成,其中系(部)评价占60%,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占20%,学生评教占20%。对于有特殊贡献可以加分。

1.系(部)评价由各系(部)组织实施,根据日常教学检查、听课及对实际教学过程中工作态度、工作到位、完成质量和效果等方面对本部门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2.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

由督导处、教学科研处、组织人事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兼职督导员共同承担。根据日常巡查、听课、校外专家听课、专项检查等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3.学生评教

生评教工作由教学科研处统筹安排,各教学系负责组织实施。

系(部)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值根据以上三方面所占比例计算(得分)取两学期评价得分的平均值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最终得分。

(三)考核等级的确定

1.教师教学质量实行等级考核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系(部)应根据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情况进行排序并提出学年考核等级建议。考核等级比例:优秀等级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30%,优秀、良好等级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90%。担任多部门教学任务的双肩挑教师由各系(部)分别独立考核,并将考核分数报教学科研处,由教学科研处综合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学年内教学工作量未达教学基本工作量者;

(2)学年内学生测评在部门教师排在最后10%者;

(3)市级以上任教班级统考课程合格率提高排名和合格率排名都排最后。

(4)学年内未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者;

(5)学年内出现教学事故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学年内出现A级教学事故一次或两次以上B级教学事故者;

(2)本人基本工作量未达到定额标准,且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者;

(3)违反师德师风者。

4.无教学任务情况处理

(1)因公全年未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按所在本教研室平均分进行计算;若一学期未承担教学工作,按学期考核作为年度考核;

(2)对获学校批准,因私全年未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原则上按合格处理。若一学期未承担教学工作,按学期考核结果90%作为年度考核。

5.有下列情况可加、减分

(1)指导学生或教师本人参赛在市级技能、创新、信息化大赛竞赛、两课评比获奖者;

(2)参加市级以上教学成果评比、专业科技成果和单项教学竞赛获奖者;

(3)在市级以上统考课程合格率中职达到90%以上,高职达到95%以上的任课教师;或在学校同年级同层次任教班级统考课程合格率(与上学期相比)提高排名前4位的任课教师;或合格提高率3%以上的任课教师。

(4)加分原则上不超过6分。具体加分减标准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标准

1

技能、创新、信息化大赛、两课评比、教学成果评比、专业科技成果、单项教学竞赛

1.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3、1.5、0.5分;

2.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4、2、1分。

3.国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6、4、3、1分。

4.单项教学竞赛获奖加分为上述同类80%。

5.同年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加。

2

市级以上统考课程

1. 合格率加分:中职达到90%以上,高职达到95%以上的任课教师加3分。

2. 合格率提高排名前4位分别加4、3、2、1分。

3.合格率每提高3%可加1分。

4. 合格率提高排名和合格率排名都排最后减1分;任教课程合格率校内排名位次与上学期相比下降超过两位以上者减1分以上。(中、高职分开排名)

(四)考核时间及要求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为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学期考核在每学期结束一周内完成,只评分不定等级,学年考核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将两学期得分求平均值,按得分高低确定等第。

系(部)每学期汇总和整理相关考核材料报送教学科研处,教学科研处进行汇总,将考核意见报请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存入本人档案。

六、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学期开始执行,与学校其他有关规章不一致之处,执行本办法。

(二)本办法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体系

2. 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3. 教研室同行互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评分表

4.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附件1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体系

一、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及分值

二级

指标及

分值

考核内容

分值

系数

考核

方法

教学

态度

15分

为人

师表

10分

按照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常铁校学校教师课堂教学教师行为规范综合评价打分。( 原则上8分及以下不低于占50%)

系部考评组打分

分值为10、9、8、7、0共十一档

服从

安排

5分

完全服从学校、系及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安排,从无怨言和抵触情绪,并认真完成安排的教学工作。

1

系考评组打分

分值为5、4、3、2、1、0共六档

不完全服学校系及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要求系部调安排的换教学工作,或有较大有怨言和抵触情绪。

0.6

承担

工作

35分

工作

到位

5分

能很好地完成安排的全部教学任务,课堂教学与管理到位,教学秩序正常,能正确使用实验实训室并做好记录,正常开展听课、教学检查、教学文件制定等任务,作好教学前的准备工作和课后的教学用具归还等工作,没有被通报。

1

系考评组打分

分值为5、4、3、2、1、0共六档

教学工作完成到位不够,课堂教学管理到位不够,或有过一次通报。

0.6

资料

到位

5分

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教材征订、授课计划、出批试卷、成绩分析表、教学文件等全部教学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1

系考评组打分

分值为5、4、3、2、1、0共六档

未按时间按质量要求完成教材征订、授课计划、出批试卷、成绩分析表、教学文件等教学资料,有较明显的拖拉现象。

0.6

备课

情况

8分

按照课程大纲认真备课,语言流畅,教案填写规范完整,教学设计优秀,课后反思完整,反思针对性强。

1

系考评组打分

分值为8、6.4、4.8、3.2、0共五档

按照课程大纲认真备课,语言流畅,教案填写规范完整,教学设计一般,课后反思完整,反思针对性一般。。

0.6

作业

情况

6分

基础课布置作业次数相当于授课次数的80%,专业课布置作业次数多于授课次数的60%,题量合适,批阅及时;实习报告内容丰富完整,批阅规范。

1

系考评组打分

分值为6、5、4、3、2、1、0共七档

基础课布置作业次数相当于授课次数的60%,专业课布置作业次数多于授课次数的40%,题量较少,批阅较及时;实习报告内容尚可,批阅规范性一般。

0.6

学生考核情况

(3分)

能合理安排阶段、期中及期末考核,考试方法合理,实习实训课程考核方法合理,评价正确。

1

教务、督导

打分3、2、1、0共四档

 

考核安排合理性一般,考试方法较合理,实习实训课程考核方法合理性一般。

0.6

试卷批阅成绩分析

(3分)

保证试卷质量,无差错,按规范批阅,能深入进行成绩分析。

教务、督导

打分3、2、1、0四档。

专业与课程资源建设

(5分)

积极承担专业与课程资源建设,建设有成效。

原则上4分及以下不低于60%,3分及以下不低于30%。

教研室主任打分。分值为5、4、3、2、1、0共六档

教学

效果

50分

 

学生评价20分

按学生实际评价分加权计算(实际得分×20%)

学生对任课教师打分

学校检查评价

14分

教学科研处、督导处综合评分(实际得分×14%)

教务、督导对任课教师综合评价打分

系部主任评价

6分

分值:6,5,4,3,2,1,0。

原则上6分不超过25%, 4分(含)以下不低于40%

系部主任对本部门任课教师综合评价打分

教研室

主任评价

5分

分值:5,4,3,2,1,0。

原则上5分不超过25%, 3分(含)以下不低于40%

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综合评价打分

教研室

同行互评

5分

分值:5,4,3,2,1,0。

原则上5分不超过25%, 3分(含)以下不低于40%

对本教研室教师综合评价打分

其它

加分

项目

按照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教科研处牵头组织

 二、说明

1、考核前被考核人员应提供完整课堂教学记录、授课计划、教案、备课笔记、学生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含电子档学生实验、实训资料)、课程设计、听课记录等相关教学材料,否则以该二级指标最低档计算。

2、教研室主任教学质量考核得分按本教研室平均分计算*30%+本人考核得分*70%计算。

3、学生考核情况、试卷批阅成绩分析由校教科研处、系部和督导联合检查上学期本教师承担课程的试卷,考核打分。

4、统考课程加、减分按上学期任教班级情况实施。

5、系考评组构成: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教学督导。

 

附件2

 

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占比

1

日常

检查

由督导处、教学科研处组织的日常检查。

40%

2

课堂

听课

由督导处、教学科研处组织的推门听课评价、校级公开课听课评价,校外专家听课评价。

30%

3

专项

检查

由督导处、教学科研处组织的对教学工作的专项检查评价。

30%

合计

 

附件3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研室

同行互评评分表

 

 序号

教师

姓名

得分分值:(6)5,4,3,2,1,0

(6)5分不超过25%,(4)3分(含)以下不低于40%

(系主任分值6分,其他分值5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件4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

教师

姓名

教学态度

15分

承担工作35分

教学效果50分

附加分

合计

等第

为人师表

10分

服从安排

5分

工作到位

5分

资料到位

5分

备课情况8分

作业情况

6分

学生考核情况

3分

卷面批阅成绩分析

3分

专业与课程资源建设

5分

学生评价20分

教务、督导评价14分

系部主任评价6分

教研室主任评价

5分

教研室同行互评

5分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