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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教学设计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1-23 阅读:次
学校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并做好参加上级比赛准备。现组织开展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教学设计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1.组别设置:设公共一组(德育、语文、英语、历史、地理、公共艺术)、公共二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二组(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三组(信息技术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专业四组(财经商贸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司法服务)、专业六组(文化艺术类、教育类、体育与健身类)6个组别。
2.参赛资料:选手提交10分钟以内讲解录屏、教案、说课稿。
(二)课堂教学比赛
公共基础课程设德育、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5个组别,专业技能课程设加工制造类(机电专业)、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4个组别。
2.提交材料:选手自选内容,提交教学录像(45分钟以内)、教案和教材(仅含封面、目录和相关教学内容)。
二、报名要求
1.以团队名义参赛,提供全套参赛资料,上交资料不完整不得参评。
2.由系部初评,按制作质量进行排序,并填写汇总表,于12月30日前将材料上交教学科研处。
3.校内兼教老师作品报教学科研处参加初评。
三、作品要求
1.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省教育厅颁布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标准(最新版)进行选择,参照省颁推荐教材目录或国家规划新教材目录中的教材进行制作和设计。其中德育、语文组作品要求适度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要求,有机结合相关教学内容和职业学校教学实际,精心备课、合理授课。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17﹞11号)。
2.各赛项所有参赛作品思路与设计均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参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3.参赛资料电子文本全部使用PDF格式。参赛的音视频作品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MPEG-4 Part10)编码MP4格式,动态码流的码率为1024Kbps(125KBps)。采用标清4:3拍摄时设定为 720×576,采用高清16:9拍摄时设定为 1024×576,视频分辨率应统一。视频画幅宽高比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的请选定 4:3,分辨率设定为 1024×576的请选定 16:9,画幅宽高比应统一。视频帧率为25帧/秒。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Part3)格式,采样率48KHz,音频码流率128Kbps。采用MP4封装。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一等奖占参赛总人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人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人数的30%,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均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获奖证书。其余按一定比例评定优秀奖,并颁发优秀奖证书,择优推荐参加市和省级比赛。
教学科研处
2018年11月23日